贵州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 形成完整民族教育体系
贵州各级各类学校都将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日前,教育厅、省民宗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对此进行了部署。
该实施意见提出,贵州普通中小学、特别是民族地区中小学应将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将当地各族人民喜爱的民族民间音乐、绘画、舞蹈、体育、文学、传统手工艺制作等引进教学活动中。在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坚持“双语”教学,有条件的地方,应将“双语”教学逐步提前到学前教育阶段实施。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开设民族民间文化课程,培养民族民间文化的专门人才。
据教育厅统计,至2001年底,贵州各级各类在校少数民族学生共291万多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8%。有独立设置的民族中学100所、民族小学150所、民族师范8所、民族高等专科学校3所、民族本科院校2所,全省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
近年来,贵州在民族高等院校开设了民族史、民族学、民族语文文字和民族艺术等专业。在民族师范设置了民族音乐、民族舞蹈等课程。同时,积极为不通汉语的地区培养“双语”教学骨干教师。目前,全省有57个县,1000多所小学,3000多个班开展“双语”教学。并尝试将“双语”教学提前到学前阶段进行,为此培训了100多名学前“双语”教师。
部分地区中小学教学中引进了民族文化内容。如榕江县车民小学的侗族大歌,丹寨职业中学将蜡染、手工制作成功引入课堂,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女子班”将刺绣等工艺列入课程等。这些举措和成果为我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