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4种诱发因素
1.饮食习惯与吸入物
许多患者发生湿疹与不良饮食习惯有关:
有的患者对酒精过敏但不戒酒;
有的患者长期酗酒导致胃肠道和肝脏疾病,继发湿疹;
有的患者长期生活不规律,使机体正常的生物节律被打乱,导致湿疹和其他疾病;
有的患者偏食辛辣,导致湿疹或使湿疹加重。
某些食物有较强的抗原性,或由于消化道的通透性增强,或由于肝脏对异种蛋白处理及解毒功能降低,容易引起变态反应,从而引起湿疹。
这些食物包括动物性和植物性:
牛肉、羊肉、鸡肉;
海鱼(鳕鱼、龙虾、扇贝、带鱼等)、贝壳类、淡水鱼(鲑鱼、鲈鱼、鲤鱼等)、虾、螃蟹、田螺等;
桃、黄瓜、哈密瓜、草莓、苹果、柠檬、芒果、李子、杏等;
芋头、毛笋、小麦、香菜、花生、蒜苗、菠菜、茄子、西红柿等。
一些吸入物最易引起过敏性鼻炎和哮喘,偶尔也可引起湿疹:
动物皮屑,如狗毛、猫毛等;
真菌,如特异青霉、多主枝孢、烟曲霉、铰链孢霉、点青霉菌、黑根霉等;螨类,如屋尘螨、粉尘螨等;花粉,常见有柳树、杨树、榆树、桑树、梧桐树等的花粉;
矮豚草、蒿、屋尘、酒精、葎草等。
2.化学制品
可能会诱发湿疹加重的还有食品添加剂、食物中的天然或合成物质,包括人工色素、防腐剂及抗氧化剂,酵母、水杨酸、柠檬酸、安息香酸衍化物、酒精等,这些物质可能存在于药品、口香糖甚至于牙膏中。
3.局部因素
创伤和皮肤感染部位可发生湿疹样病变,可能与局部微生物、坏死组织或药物等共同作用有关,表现为伤口或感染灶周围皮肤发红,有密集小丘疹,明显瘙痒。
这些患者容易发生自敏性皮炎,即在远处也可发生湿疹样皮疹,特别是手、足的丘疹和小水泡。
此外,女阴湿疹往往由于月经和白带刺激而迁延不愈,一些皱褶部位的湿疹往往与汗液分泌过多和不易蒸发有关。
4.精神因素
不少慢性湿疹患者有长期失眠、焦虑、多梦、多汗等自主神经紊乱的表现,有的患者是在精神受到巨大创伤后发生湿疹,有些患者有皮肤行为症,反复用各种香皂、浴液甚至刺激性更强的洗涤剂清洗身体,久之导致湿疹。
这些患者的精神创伤与湿疹往往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患者的心身健康。在精神因素得到有效治疗后,湿疹可逐渐好转和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