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研究放开“单独二胎” 媒体称或年底试行_河南
新京报讯 昨日,有媒体报道“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有望近期重启,或于今年底或明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策也正在拟议中。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昨日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单独二胎”*策是否放开正在研究当中。
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仍须长期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至于“完善生育*策”的思路和方案,国家卫计委正在组织调查研究。
毛群安介绍,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环境容量不足,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根据不久前公布的“三定方案”,“完善生育*策”是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一项重要职责。毛群安说,完善生育*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慎重稳妥、统筹协调的原则,该委正在组织调研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完善*策的思路和方案。
追问
可否实施“单独二胎”*策?
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策”
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一五”时期,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以内。数年前,一份由人口计生部门公开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即显示,我国城市地区的总和生育率已低达1.04%,上海、北京的总和生育率只有0.7%左右。
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策。
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尽早放开“单独二胎”的生育限制,才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完善人口生育*策应该做出的调整。
去年以来,《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十八大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中,均提到要逐步“完善生育*策”,而“稳定低生育水平”,则逐渐不再被提及。
今年6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表示,到“十二五”末还有两年时间,我国计划生育*策应该还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完善空间。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背景
二胎曾试点 人口未激增
计划生育*策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之后又有一些微调。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国家计生委选取了甘肃酒泉等四地区的农村进行“二胎”试点即无论夫妇双方是否为独生子女,也无论他们的第一胎性别,都可生育二胎。
据媒体报道,试点的结果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酒泉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一直低于甘肃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并未出现反对者所担心的人口激增。